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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車,傍名牌?被罰5000萬,這下老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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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家裝經驗的朋友想必對“歐普照明”這一品牌的燈具應該不陌生,作為國產家居照明品牌的歐普,雖然曾經面對著極為坎坷的上市之路,但現(xiàn)在歐普照明無疑已經牢牢坐穩(wěn)國內行業(yè)第一的位置。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在國內家居照明行業(yè)還處于傳統(tǒng)光源的時候,歐普只能勉強處于照明品牌第二梯隊的位置,前面遙遙領先的是飛利浦和松下。但是就在近幾年國內家居行業(yè)LED智能照明市場需求越來越大的時候,飛利浦則選擇轉向商業(yè)照明,美的適時加入戰(zhàn)局,松下由于價格昂貴而愈發(fā)小眾,這時候的歐普乘上的電商刮起的颶風,迅速走到了行業(yè)龍頭的位置。


站在風口上 豬都能飛起來」雷軍誠不欺我。歐普照明有著六年七次登上質量黑榜的不堪過往,曾經兩次折戟IPO的歐普照明最后在16年如愿登陸上證市場。說起歐普照明的辛酸史,除了質量問題和財務問題外,還有從2012年就開始糾纏不斷地商標糾紛。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歐普的這場知識產權大戰(zhàn)還要從2016年說起,當時處于上市前夕的歐普就因為自己公布的上市招股書,而被卷入IP旋渦之中。因為在第9類商標「開關插座、接線板等電工類產品」的商標使用上涉嫌侵權,歐普照明被人告上法庭,被要求賠償5000萬元損失。


我們先稍微梳理一下雙方的情況:


2010年開始,王某等3人成為“歐普OUPU”在插頭、插座、真空電子管等電工類商品方面的商標權人,有效期至2020年7月20日。


2011年2月,歐普照明的關聯(lián)公司針對王某等人的商標權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起“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申請”,但商標局審查后,于2012年6月維持該商標繼續(xù)有效。



法庭上,王某等人的代理律師表示,歐普照明公司在燈類商品上享有“歐普OUPU”商標權,但在電工類商品上不享有商標權,歐普照明公司及其關聯(lián)公司在插座、接線板等電工商品的生產銷售中以及商業(yè)推廣經營活動中使用“歐普”、“歐普照明”標識的行為,侵犯了王某等人的商標權,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00萬元。


法庭上,歐普照明公司認為其在產品上使用的是“OPPLE歐普照明”,“歐普照明”只是被告自身的企業(yè)字號,不是商標,而英文“OPPLE”和“OUPU”不相同,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


被告代理人還認為,原告核定使用的一些商品為半成品,而被告產品是集成的制成品,產品類別不同。


承認侵權,不代表我確實侵權


法庭上,原告律師還提交證據(jù),稱被告在銷售開關插座類商品時構成侵權,且歐普照明公司的3萬家銷售點遍布全國31個省區(qū)市,侵權時間長、范圍廣。


歐普照明公司認為,門店里賣的都是燈飾,用在開關插座上的是“OPPLE”商標,沒侵權。



原告還提交證據(jù)指出,歐普照明公司在各大電商平臺開設的10余家網店里銷售侵權產品,侵權行為范圍廣,獲利高;且原告向某電商網站投訴后,歐普照明公司停止了在這家電商的銷售。


歐普照明公司的代理人解釋說,修改自己的網頁,是公司的權利,只是當時認為沒有必要與原告在商業(yè)上糾纏。該公司關聯(lián)公司的一位代理人表示:“承認侵權,不代表我確實侵權”。


IPO多次未果招股說明書成索賠證據(jù)


王某等人還把歐普照明公司的《首次公開發(fā)行A股招股說明書》提交給法庭作為證據(jù),以此證明歐普照明公司兩年內的侵權利益超過5000萬元。


根據(jù)證監(jiān)會公布的歐普照明《首次公開發(fā)行A股招股說明書》,歐普照明及其子公司2013年“照明控制及其他”營業(yè)收入4.92億元,其中“電工”產品占比45.85%,毛利率52.02%。


2014年“照明控制及其他”營業(yè)收入6.77億元,其中“電工”產品占比37.86%,毛利率50.66%。


原告方認為,根據(jù)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數(shù)據(jù),歐普照明及其子公司在這兩年期間侵權所得利益超過5000萬元,據(jù)此提出5000萬元的賠償要求。


對此歐普照明公司表示,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電工產品類別很多,原告核定使用商品種類不包括全部電工產品,而且招股說明書中的利潤是毛利潤,未扣除銷售支出、被告使用行為在獲利中的比重,故相關數(shù)據(jù)不能作為賠償依據(jù)。


可能是歐普對疏忽擴展注冊商標類別有些懊悔,此后歐普開始對“同類”“歐普電器”發(fā)起攻擊,值得注意的是:“歐普電器”的商標所有人就是當初“歐普OUPU”商標的所有人。歐普以兩者共存于市場“不利于民族品牌的發(fā)展和壯大”等理由將“歐普電器”的商標權人張某等人告上法庭,申請宣告“歐普電器”商標無效并獲得國家商評委的裁定確認。張某不服裁定,在昨天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fā)起了訴訟。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雖然歐普照明曾表示自己聘請了專業(yè)的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檢測,維權活動也從未停止過。但是很顯然歐普在創(chuàng)始之初并未太注意商標的提前布局,因此不得不為此吃一個大虧。等到發(fā)現(xiàn)是侵權或是被侵權時往往都已經太晚了。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希望各大企業(yè)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戰(zhàn)略實施,做好對自己品牌的保護。在這個商標資源如此匱乏的時代,注冊全類商標已經難上加難。你的品牌還沒有商標的話,那要趕緊去注冊了。你想在短期內獲得一枚優(yōu)質的好標,建議通過購買商標的方式去獲得,時間上更快!后期商標好好經營的話,其孵化的品牌價值也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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