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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有果騰訊獲賠3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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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下稱海淀法院)審理的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科技公司)、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計算機公司)訴被告北京六間房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六間房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判決已生效。該案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認定六間房公司構成商標侵權,判決六間房公司為二原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

  二原告訴稱,騰訊科技公司系"全民K歌"商標(下稱涉案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六間房公司在360等搜索平臺上設置"全民K歌""全民K歌官網"等關鍵詞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六間房公司立即停止被訴行為,為二原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

  六間房公司辯稱,被訴行為不構成對二原告商標權的侵犯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亦不會造成混淆或誤認。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六間房公司設置涉案關鍵詞并在鏈接標題和網頁描述中進行使用、展示的行為屬于商標性使用,證據(jù)顯示六間房公司僅支付推廣費用就達45萬余元,而由此判斷其所獲得的各方面收益應當遠高于其所支付的費用,故海淀法院據(jù)此作出一審判決。二審維持了原判。

  在當前的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用戶的直接付費并非是唯一甚至主要的收入來源,在涉及競價排名侵犯商標權案件中,推廣平臺數(shù)量、競價排名用戶推廣付費情況、關鍵詞點擊和展示情況都會通過影響平臺的流量和潛在用戶的數(shù)量,繼而最終影響平臺的收益。該案中,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足以直接證明實際損失及侵權獲利的證據(jù),法院對六間房公司使用涉案關鍵詞進行推廣的平臺數(shù)量、支付的推廣費用、涉案關鍵詞的展示、點擊次數(shù)等進行了最大限度的查明,最終做出了300萬元的同類案件最高賠償數(shù)額判決。

  競價排名的用戶在選擇關鍵詞時不能單純?yōu)榱俗ト∮脩粞矍?、擴大宣傳效果,應審慎進行相關推廣行為,避免因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而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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