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陳德武、陳亞華、姜福乾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二審刑事裁定書》。裁判書顯示,被告人陳亞華從號百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中國電信全資子公司)數據庫獲取區(qū)分不同行業(yè)、地區(qū)的手機號碼信息提供給陳德武,被告人陳德武以人民幣0.01元/條至0.2元/條不等的價格在網絡上出售,獲利金額累計達人民幣2000余萬元,涉及公民個人信息2億余條。
在辦理相關業(yè)務之時,運營商都會要求客戶辦理相關業(yè)務的時候提供公民的個人身份信息。但對于這些信息如何保證不被泄漏,收集個人信息的部門并沒有給出任何承諾,比如簽訂相關協議等。無數電信詐騙的慘劇都是因為罪犯掌握了受害者的近況,然后針對一個人的近況和心理因素設置騙局,引人入甕。面對用戶個人信息帶來的精準廣告、商機等利益使然,無數不法商家和犯罪分子也都想蠢蠢欲動,個人信息的利用價值越來越大。
流量卡之家(www.10063.cn)認為,從整個社會來講,個人信息泄露危害大。不法分子會通過年齡、性別等隱私信息去分析一個人的需求、取向、愛好等進而不法牟利。一方面,個人信息的留存方應該扛起對用戶信息安全負責的責任,加強安全防范,防止個人的信息泄露,執(zhí)法部門更要堅持以打促管、以打促建,持續(xù)深入推進違法違規(guī)使用個人信息的集中整治。只有全力鏟除個人信息“黑灰產”亂象,才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