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知識庫 > 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建議

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建議

熱門標簽:咸寧電銷機器人供應商 感德地圖標注 電銷機器人有哪些成本 宿遷網(wǎng)絡外呼系統(tǒng)怎么樣 滄州網(wǎng)信通地圖標注公司 企業(yè)電話外呼系統(tǒng)有哪些 東莞防封版電銷卡 長春營銷外呼系統(tǒng)業(yè)務 伊春市地圖標注
來源:河南科技

面對當前我國商標搶注以及商標囤積的現(xiàn)象,以及注冊商標轉讓制度中對于公共領域保護的缺失,無論是借鑒美國、德國或者日本的經(jīng)驗,都必須立足于我國當前商標法的立法現(xiàn)狀和實際需求。因此,鑒于當前新商標法的修改并未涉及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修改內容,可先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31條中增加注冊商標轉讓的限制性條件,力圖完善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中對公共利益的保留,形成遏制商標搶注以及商標囤積現(xiàn)象的規(guī)制閉環(huán)。

1 增加提交商標使用證明作為注冊商標轉讓的前提條件

在2014年5月1日實施的《實施細則》第31條第2款中增加“商標注冊人應當提交商標使用證明”,使之與“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需要未一并轉讓”共同成為注冊商標轉讓申請的必要條件之一。商標局要對這兩個條件進行審查,如果沒有提交或提交的證明不實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這樣修改的好處在于,首先,避免對于商標法中其他規(guī)定的影響。比如對于注冊商標的獲取仍然堅持先申請制,只要申請者具有商標的使用意圖,符合商標的構成要素,具有顯著性和不予在先的權利沖突等條件就可以獲得授權,并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其次,使注冊商標的轉讓回歸商標法的本意。商標法所保護的并非標識本身而是其經(jīng)過使用所積累的商譽,正因如此,注冊商標的轉讓費用才會高于申請人申請注冊商標的基本費用,對于那些沒有經(jīng)過商業(yè)性使用或商業(yè)上使用不成功的商標來說,權利人通過注銷或主動放棄注冊商標才是其正當?shù)臍w宿,這也是商標法公共領域保留的本意所在;對于通過商業(yè)性使用而積攢了一定商譽的注冊商標權人來說,無論是轉讓還是許可他人使用,都是其私權的范圍,不應加以法律的干預。

2 明確提交使用證明期限為轉讓申請?zhí)岢鲋涨叭?/strong>

從立法的體系化來看,對于法條的修訂都不是孤立的,需要和其相關的制度相銜接才能達到修法的目的。因此,對于提交注冊商標使用證明的時間上也應當予以考慮。我國商標法第49條第2款明確規(guī)定了沒有正當理由注冊商標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撤銷該商標。該條不僅體現(xiàn)了商標法對于公共領域的保留,對于注冊商標權人的限制,同時也體現(xiàn)了對社會公眾的要求,即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因此,對于注冊商標轉讓中需要提交使用證明也應該考慮到雙方的利益平衡,既保護公共利益也不能過分要求注冊商標權利人承擔過高的義務。基于注冊商標的使用也有一定的商業(yè)風險,所以將提交使用證明的時間節(jié)點設置為自申請?zhí)岢鲋涨叭?。只要注冊商標權人在其提出轉讓申請之日前三年真正使用過該注冊商標,就應該允許其進行商業(yè)化的轉讓。至于其可能存在超過三年未使用的情況,則還是應當交由“撤三”原則來處理。


標簽:太原 東莞 湖州 昌都 汕頭 阿拉善盟 湖州 巴中

巨人網(wǎng)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建議》,本文關鍵詞  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如發(fā)現(xiàn)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zhí)峁┫嚓P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tǒng)采集于網(wǎng)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建議》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公共領域視角下重構我國注冊商標轉讓制度的建議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wǎng)民參考!
  • 推薦文章